中國簽證資訊網 > 簽證辦理 > 簽證材料 > 【簽證材料頻道 發布于:2012年12月20日】
簽證材料頻道(http://m.sunshuo123.cn/qianzheng/cailiao/)為中國公民提供巴西文化與學術簽證的相關信息,本文包括巴西文化與學術簽證辦理的相關信息,包括巴西文化與學術簽證材料、巴西文化與學術簽證所需資料和巴西文化與學術簽證資料清單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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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護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個月,且至少有兩張空白頁;
2.一張大小為4cm x 5cm的近期證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畫質的照片將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為200dpi。
3.簽證申請表每人一份,須由申請人本人或其父母/監護人在網上填寫并簽字(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須由父母代為簽字)。填寫簽證申請表的網址是:https://scedv.serpro.gov.br(請打印帶有條碼的回執單,簽字并貼照片)。姓名及其他中文名稱請用漢語拼音填寫。
4.過去12個月在本使館領區內居住的證明。
5.由申請人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近期(90天內)無犯罪證明,須經外交部認證。
6,18歲以下未成年人:
a) 出生證明原件(中文文件必須提供翻譯件并由中國外交部認證);
b) 經公證的,由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簽署的“為未成年人簽發巴西簽證授權書”。
7,如果申請人到了刑事責任年齡且預計逗留時間超過90天的,需要提供經外交部認證的近期無犯罪證明。
根據情況,所需的附加文件:
1,進行國際合作項目下的科學或技術活動(43/99):
a) 國際協議復印件;
b) 專業技術證明;
c) 贊助機構的信函:
- 說明申請人活動內容;
- 擔保申請人(及其家屬,如果隨行)在簽證過期或協議終止時回國;
- 聲明申請人將不接受巴西方的任何報酬。
2,講學、研究或科學技術合作活動或參加會議/研討會并收取一定酬勞(RN 82/08):
巴西贊助機構出具的信函說明活動內容、經費情況和授權該研究活動的法令(“Portaria”)復印件(如適用);參加會議或研討會的,信函需說明申請人所得報酬的具體金額及條件。
請注意:
- 收集生物和礦物材料需要提前獲得全國科技發展委員會(CNPq)的授權;
- 在土著居民區進行活動需要提前獲得全國印第安人基金(FUNAI)的授權。
3,交換學生(RN 49/00):
a) 巴西學校的信函,確認準許該學生入學并說明學習時間;
b) 巴西逗留期間的經濟實力證明;
c) 巴西交換學生組織(如Rotary、AFS)的信函,說明該學生參加交換學生計劃,告知教育機構的名稱和地址(完整地址和電子郵件),機構負責人的姓名和資質,以及在巴西寄宿家庭負責方的名稱和地址;
d) 巴西交換學生組織章程的復印件,及其法人注冊號碼CNPJ;
e) 由父母雙方在公證處簽署的“為未成年人簽發巴西簽證授權書”。關于該授權書的必要內容,請點擊以上鏈接。
在巴西出具的文件須經巴西公證處公證。
4,實習生(RN 42/99):
a) 實習生與巴西機構間所簽協議(“termo de compromisso”)的復印件,證明實習情況和獎學金情況,并說明參與協議的巴西官方機構、國際合作組織或經授權的學生交換組織(該種情況需提交該組織的章程“estatuto social”復印件)情況,正式注冊文件及其法人注冊號碼(CNPJ)。
b) 申請人所在國為巴西公民提供同等待遇的證明;
c) 外國實習生只接受獎學金形式的基本生活費用但并非工作合同的證明。
5,年輕業余運動員接受訓練(RN86/2010):(年齡在14至21周歲之間):此類簽證的有效期可長達一年,并可根據訓練時間和在校表現多次延期。
5.1巴西機構須提供:
- 贊助機構(俱樂部)正常經營的法律證明;
- 贊助機構在市級青少年權利委員會訓練計劃中注冊的證明;
- 運動員所屬的外國機構(如中國的運動隊或俱樂部)與負責訓練的巴西贊助機構所簽合同的公證復印件,其中巴西方應保證:
a)申請人/運動員在巴西停留期間(最長為12個月),訓練機構能提供足夠的訓練機會;
b)提供訓練期間的生活費用(住宿、伙食及其他生活支出),旅行(往返程)、停留及回國費用,保障巴西法律特別是青少年法賦予的各項權利,提供醫療、牙醫及住院服務,安排在巴西學校就讀并保證出勤,參與家庭及社區生活,以及承擔其他申請人/運動員在巴西期間及訓練結束回國時的全部費用。
5.2外國運動員須提供:
a)出生證明原件及公證復印件,需附葡萄牙文或英文翻譯
b)經公證的,由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須證明監護關系)簽署的“為未成年人簽發巴西簽證授權書”
重要提示:如果申請人到了刑事責任年齡(18周歲以上)且預計逗留時間超過90天的,需要提供經外交部認證的近期(90天內)無犯罪證明。
請注意,巴西的文件須在巴西進行公證;中國的文件須在外交部和本館進行認證。
6,對巴西產機器設備的操作或維護進行技術培訓(RN37/98, Art. 6):
a) 雇主出具的信函,證明申請人不會接受巴西方支付的工資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酬勞;
b) 舉辦培訓的巴西公司出具的信函,說明培訓性質并保證對申請人在巴西期間的活動全權負責。
* 所有信函必須用公司信頭紙打印。
7,社區和志愿服務(RN 68/05):
a) 證明申請人有專業經驗和資質在巴西從事相關活動;
b) 巴西贊助機構出具的邀請函,說明行程經費情況、提供服務的類型和志愿活動的地點;
c) 巴西贊助機構擔保函,保證申請人在巴西的生活以及按時回國;
d) 巴西贊助機構擔保函,承擔申請人及其家屬在巴西期間的全部醫療費用;
e) 巴西贊助機構成立文件(“estatuto social”)的公證復印件;
f) 巴西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法令及該機構真實存在的證明;
g) 巴西贊助機構在全國社會援助委員會(“Conselho de Assistência Social”)的登記證明或巴西司法部出具的證明該組織為公共福利性質的文書。
h) 護照信息頁及已使用頁的復印件。
注意:
- 所有巴西的文件必須在巴西進行公證;
- 所有中國的文件必須經中國外交部認證(請點擊文件認證)(需支付相關費用);
- 所有收到的文件將送交巴西外交部審核。
8,赴巴西治療疾病——特殊情況(巴西移民事務委員會第RR 02/00號文):
a) 申請人醫生推薦接受該治療的信函,并說明類似治療無法在申請人居住國進行;
b) 在巴西接受治療期間的經濟實力證明;
c) 用于支付巴西治療費用的巴西或國際健康保險單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