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駐華大使館近日宣布,中國公民赴保加利亞的簽證程序已明顯簡單化。
保加利亞政府承認,由申根國家、羅馬尼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頒發(fā)的單次、兩次或多次入境簽證,長期居留簽證、居住證,享有與保加利亞過境或停留簽證的平等權利。
持上述任何文件入境或停留于保加利亞,僅限于有效期之內,且每6個月內不能超過90天。
持有上述文件,進入保加利亞的次數等同于在簽證有效期之內顯示的次數,即使簽證已經在上述國家使用過。
此變更的實際意義如下:
持中國護照,且有有效的申根(單次,兩次和多次)簽證的旅客,可免 保加利亞簽證進入保加利亞,在申根簽證的有效期之內停留于保加利亞,但是每6個月之內停留不能超過90天。持有單次入境申根簽證者,可在申根簽證有效期之內進入保加利亞,或者在進入申根區(qū)國家之后進入保加利亞。持有兩次入境申根簽證者,可在申根簽證有效期之內兩次進入保加利亞。持有多次往返申根簽證者,可在申根簽有效期之內多次進入保加利亞。
同樣,持中國護照,擁有有效的羅馬尼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簽證者,可按上述同等條件進入保加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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