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條件: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的,公民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申請條件同首次申請條件。
(二) 辦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因證件損毀申請補發的,提交損毀的證件及損毀原因說明;
7)因證件遺失或者被盜申請補發的,提交報失證明和遺失或者被盜情況說明;
8)定居國外的公民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除應當按照前款提交相應材料外,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9)現役軍人辦理普通護照的,應當由其所屬部隊駐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第(一)項材料、本人的身份證件、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三) 辦理程序:同首次申請程序
(四) 辦理機構
1)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的,公民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
2)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應當向其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3)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五) 收費標準:因護照損毀、被盜、辦理護照補發的費用為:工本費200元+補發加注費用20元(共220元);因護照丟失辦理護照補發的費用為工本費400元+補發加注費用20元(共420元)。
(六) 溫馨提示:
1)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手續。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公民領取普通護照后,應當在持證人簽名欄簽署本人姓名。
3)中國公民在國外申請護照、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
4)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針對普通護照持有人不同年齡,規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申領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
5)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為其辦理曾持照加注。
6)辦理普通護照換發、補發手續時,審批簽發機構應當同時辦理換發、補發加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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