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類型:中國外交部和荷蘭大使館雙認證
認證目的:荷蘭駐華大使館在公證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或認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和蓋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中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荷蘭當局所承認,不致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域外法律效力。
認證機構:外交部、荷蘭大使館 注:外交部指定由以下機構負責受理雙認證文件的辦理
:各省、直轄市外事辦、地方貿促會等
服務機構:中國簽證資訊網(注:我方非外交部指定代送機構,僅為不方便前往北京送認證文件的申請人提供代送代取服務,以節省時間)。
服務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外大街宇飛大廈1113室
聯系電話:400-990-4166
荷蘭大使館認證文書包含:
1、商業文書:原產地證、發票、委托書、授權書、商事證明、單位專業證書、價格單、商檢證、合同、報關單、箱單、營業執照、檢驗檢疫證、出口登記表、屠宰證等
2、民事文書:出生證明、結婚證、健康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個人專利證明、駕駛證、學歷證、未刑公證書、死亡證明書、成績單、未婚及離婚證明。
荷蘭大使館認證需要注意事項:
1、蘇、浙、滬、皖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上海總領館認證。
2、粵、閩、瓊、桂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廣州總領館認證。
3、使館要求所有公證書半年有效。
4、離婚證、離婚調解書須做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書。
5、結婚公證書須粘貼當事人的雙人合影照片,該館不對兩張單人照片拼在一起的公證書進行認證。
6、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姓名譯文必須使用漢語拼音。如當事人所持護照上的姓名系地方方言拼音,可在漢語拼音姓名之后用括弧加以注明,即:漢語拼音姓名(護照上的方言拼音姓名)。
7、用于辦理探親簽證用的親屬關系公證書只需外交部單認證。
8、需1份復印件。
荷蘭認證時間:
民事文書:外交部5個工作日,荷蘭大使館7個工作日(通常會較晚)
商業文書:外交部5個工作日,荷蘭大使館7個工作日(通常會較晚)
荷蘭認證費用:
民事文件:外交部官方收費+外交部指定機構收費+荷蘭大使館(見下表)+中國簽證資訊網服務費
商業文件:貿促會(根據文件)+外交部官方收費+荷蘭大使館(見下表)+中國簽證資訊網服務費
荷蘭大使館收費:
215元/份(常按匯率調整)
荷蘭地理位置:
荷蘭位于歐洲西北部,國土總面積為41864平方公里,瀕臨北海,與德國、比利時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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